“先看病后付费”,这样好的政策11月25日起实行啦!还不快去签约!
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《关于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自2015年11月25日起,全市公立医疗机构(除市第四人民医院)门诊试行“先看病后付费”诊疗服务模式,并结合市民卡的电子账户、银联卡的金融支付等功能提供多种结算服务模式。
先看病 后付费
持有市民卡的建德市民与我市任何一家公立医疗机构签订《先看病后付费服务结算协议书》,以后门诊时就可以在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(除市第四人民医院)享受“先看病后付费”服务。
签约患者凭市民卡享受先看病服务,就医结束后离开医院前一次性付清医疗费用。医疗机构对费用较大的患者可采取限额结算办法,并及时告知结算限额。
签约患者当次医疗费用未按协议约定付款,经相关医疗机构催缴仍未按时清欠的,暂停享受“先看病后付费”服务模式和医保直接报销业务。同时,医疗机构将恶意逃费患者信息纳入不良记录,列入医疗诚信“黑名单”,并根据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依法追缴欠费。
签约患者在付清之前的欠费后,即可继续享受“先看病后付费”服务模式和医保直接报销业务。
六个问答告诉你
门诊“先看病后付费”政策
妥妥收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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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市民持市民卡与医疗机构先签订《先看病后付费服务结算协议书》,只需一次签约,门诊时就可以在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(除市第四人民医院)通用,享受先看病,就诊结束离开医院时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。
目前,享受“先看病后付费”诊疗服务对象为持市民卡就诊的建德市民。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应当由第三人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不享受“先看病后付费”诊疗服务。危重及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按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执行。
对住院患者,目前暂不执行“先看病后付费”服务。
①签约。持有市民卡的建德市民与我市任何一家公立医疗机构签订《先看病后付费服务结算协议书》。
②就医。签约患者凭市民卡享受先看病服务,包括接受各类检查前不需要到收费窗口排队缴费。
③付费。就医结束后离开医院前,一次性付清医疗费用。
签约患者当次医疗费用未按协议约定付款,经相关医疗机构催缴仍未按时清欠的,下次在全市医疗机构将不再享受“先诊疗后付费”服务模式和医保直接报销业务。同时,医疗机构将恶意逃费患者信息纳入不良记录,列入医疗诚信“黑名单”,并可根据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依法追缴欠费。
也就是说,只要产生了一次“恶意逃费”,被列入“黑名单”, 即看病时还要按老的结算模式,即先付费再检查、配药,而且市民卡医保功能就会被冻结,在全市的医疗机构都不能享受医保了,所以要珍惜自己的信誉。签约患者在付清之前的欠费和滞纳金后,即可继续享受“先诊疗后付费”服务模式和医保直接报销业务。
患者在签约后,如联系电话、住址有变更的,要及时告之原签约医疗机构。
减少看病期间排队次数、排队时间,缓解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烦”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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